湖北省财政厅机构职能:
(一)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财政、税收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,组织起草财政、税收、政府采购、国有资产管理、资产评估、财务会计、政府债务管理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、规章草案。
(二)拟订
财政发展战略、中长期财政规划,参与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,参与制定各项
宏观经济政策,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、综合平衡社会财力和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及
主体功能区规划的建议,执行中央与地方、国家与企业的分配政策。
(三)承担省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。负责编制年度省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;受省人民政府委托,向省
人民代表大会报告省级和全省预算及其执行情况,向省
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决算;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开支标准、定额,审核批复省级部门(单位)的年度预决算,完善
转移支付制度,拟订省对市县财政管理体制并组织实施·..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