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是推进
生态文明、构建国家
生态安全屏障、建设
美丽中国的重要载体。强化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,是贯彻落实创新、协调、绿色、开放、共享
新发展理念的具体行动,是保护
生物多样性、筑牢生态安全屏障、确保各类
自然生态系统安全稳定、改善
生态环境质量的有效举措。
《
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》第二条定义的“自然保护区”为“对有
代表性的
自然生态系统、珍稀濒危
野生动植物物种的天然集中
分布区、有特殊意义的
自然遗迹等保护对象所在的陆地、陆地水体或者海域,依法划出一定面积予以特殊保护和管理的区域”。
2018年5月31日,国务院办公厅公布山西太宽河、
吉林头道
松花江上游、吉林
甑峰岭、黑龙江
细鳞河、贵州大沙河等5处新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已经国务院审定。截至2021年年末,中国国家级自然保护区474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