超大城市是
中华人民共和国划分的
城市规模划分标准的分类之一。根据国务院于2014年下发的《
关于调整城市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》,城区常住人口1000万以上的城市为超大城市,城区常住人口500万以上1000万以下的城市为特大城市。
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于2020年底公布的《
2019年城市建设统计年鉴》,符合中国“超大城市”标准的有上海、北京、重庆、广州、深圳、天津。
根据
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,按照城区人口排序,截至2020年,全国共有超大城市7个,分别为上海、北京、深圳、重庆、广州、成都、天津。
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于2022年10月公布的《2021年城市建设统计年鉴》,全国共有超大城市8个,分别为
上海、
北京、
深圳、
重庆、
广州、
成都、
天津、
武汉。